褚中喜律师通过国务院行政裁决为山东农民维权成功
来源: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4年10月26日
因建设需要,山东某县王林军等四户的土地和房屋被当地列为拆迁和征收范围。周围的房屋如排山倒海一样被强拆,而给出的条件极为苛刻。为了通过合法的方式保住自己的房屋或得到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王林军等千里迢迢来到北京,聘请褚中喜律师维权。褚律师往返近30次,历经3年多时间,最终使当事人得到满意补偿。
第一招:用法律手段保住房屋不被强拆
褚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向山东省国土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该建设项目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批复。经过一番波折,最终获得省政府就该建设项目作出的征地批复。
随即褚律师向省政府提起同级行政复议,要求其撤销违法的征地批复。2011年1月17日,省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征地批复。维权初战败诉,这个结果并不意外,身经百战的褚律师自有办法。
根据规定,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之前,一定要征得每个土地承包权人的签字确认,省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之前,应当仔细审核是否有每一个村民的亲笔签名。本案中,在没有四名村民的签字的情况下,省政府作出的批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这时的维权路径有两条,要么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行政裁决,要么向济南法院起诉省政府,要求撤销征地批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褚律师征得当事人同意,选择了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行政裁决。
2012年3月15日,褚律师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复(2012)59号”行政复议裁决,该裁决决定:撤销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省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褚律师帮当事人拿到国务院“尚方宝剑”暂时扭转了维权格局,变被动为主动。当地拆迁方组织实施的各种强拆前的骚扰行为突然停止,国务院的行政裁决决定起到了“镇静剂”的作用。
第二招:借用公安局之力彻底解决纠纷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接到国务院的行政裁决后,多次和褚律师联系,希望能够协商解决纠纷。同时也反复到当地协调。最终因当地给出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和当事人存在较大差异而未果。
当地为了尽快让当事人早日搬家又开始蠢蠢欲动,想出各种歪招意图迫使当事人就范。一次次将垃圾和大粪倾倒至风口上,难闻的气味让当事人作呕。褚律师当即要求环保局和城管局履行法定职责予以查处,并一度行政复议和诉讼,对方才有所收敛。
2014年6月4日,当事人的房屋局部被施工方强拆,生活用品毁于一旦。既然对方孤注一掷,如此藐视法律,褚律师决定“成人之美”,给施暴者铺一条通往监狱的“阳光大道”。
褚律师首先指导当事人向当地公安机关口头报案,要求追究对方故意毁损财物罪的刑事责任。随即,褚中喜律师联系山东省公安厅及当地公安局,提出紧急情况反映,坚决要求立即抓捕施工方的董事长这个幕后黑手。
与此同时,褚律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交涉,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省政府立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复议过程中擅自拆毁房屋的行为应当督导县公安局从严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在各级政府机关的共同关注下,该县公安机关正式以故意毁损财物罪立案,将施工方的董事长刑事拘留。当地十余次和褚律师联系,希望“通融”,褚律师严词拒绝。遭拒后,施工方无数次电话威胁褚律师。在当地举行的双方谈判中,对方一度举起茶杯欲砸律师,被拉开。
软硬不吃的褚律师让对方感到震撼,最终妥协,分别和四户当事人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使本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事后,建设方和施工方均称“理解律师的敬业精神,社会需要执着的律师,希望以后和褚律师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