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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3日褚中喜律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6 浏览次数:1517

开庭时间201311月13日上午10时
开庭地点: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原告姓名:涂仕林等106人、李海安等4人

被告名称:鄂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律师:褚中喜

承办律师:褚中喜

律师助理:姚丽丽
简要案情2013829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对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作出批复即鄂州政行复决字【2013】第54号、第5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李海安等人不服,委托本所律师起诉市政府,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正式受理。本案将于2013年11月13日10时0分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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