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东娥诉国家发改委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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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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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12年11月5日
受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方东娥
被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律师:褚中喜
承办律师:褚中喜
律师助理:姚丽丽
简要案件:湖北省发改委对武汉轻轨一号线延长线作出立项批复,由于该轻轨建设,方东娥的房屋被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违建”为名作出“强拆决定”,最终被强拆。方东娥认为,省发改委立项是越权,应当由国家发改委立项,要求国家发改委查处越权行为,并对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行政复议。国家发改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方东娥不服,对国家发改委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依法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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