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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8日褚中喜律师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开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2 浏览次数:1605

开庭时间20131025日上午8:30

开庭地点: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三楼5号法庭

原告姓名:张强、曾凡志、马凤友

被告名称: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责任律师:褚中喜

承办律师:褚中喜

律师助理:姚丽丽

简要案件:2012526日,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打着“旧城改造”的名义决定征用张强、曾凡志、马凤友三人的商业门市房。张强、曾凡志、马凤友不服,委托本所褚中喜律师将其诉至法院,经过一次开庭,法院认为,需要继续开庭查明新的事实,决定20131025日上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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