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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公司诉咸阳市人民政府在咸阳市中级法院立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1 浏览次数:1580

河南某汽车公司诉咸阳市人民政府被咸阳中级法院受理

 

受理时间2013年10月21

受理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濮阳某汽车服务公司

被告名称:咸阳市人民政府

责任律师:褚中喜

合办律师:冯力

律师助理:姚丽丽

简要案件:2013年4月23日,咸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委托咸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作出一份批复,决定对濮阳某汽车服务公司罚款18万,濮阳某汽车服务公司不服,委托本所律师起诉市政府,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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