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秀诉咸阳市安监局案被秦都区人民法院受理
受理时间:2013年9月1日
受理法院:秦都区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陈文秀
被告名称:咸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律师:褚中喜
承办律师:吕珂
律师助理:姚丽丽
简要案件:2013年1月31日,咸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打着证据先行保存的名义,将陈文秀实际所有的大型罐车扣押,陈文秀不服,委托本所律师起诉市安监局,2013年9月1日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