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仕林等诉鄂州市人民政府被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受理时间:2013年10月15日
受理法院: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涂仕林等106位蒲团乡农场村民(详细名单略)
被告名称:鄂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律师:褚中喜
承办律师:褚中喜
律师助理:姚丽丽
简要案件:2013年8月29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对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作出一份批复即鄂州政行复决字【2013】55号,涂仕林等人不服,委托本所律师起诉市政府,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