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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代理当事人向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受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6/5 浏览次数:1186

本案当事人孟为珍、马宝兰因不服滨海县人民政府作出的“2014(滨政办)第一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委托本律所向盐城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过审查,现盐城市人民政府已作出“[2014]盐政行复第19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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