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00-284    010-63922284    010-82073366
本所代理当事人向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受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6/5 浏览次数:1202

本案当事人孟为珍、马宝兰因不服滨海县人民政府作出的“2014(滨政办)第一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委托本律所向盐城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过审查,现盐城市人民政府已作出“[2014]盐政行复第19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S座10层(北京西站正对面)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22284 传真:010-63922284 邮箱:13901145334@qq.com
版权所有:褚中喜律师网 京ICP备17060807号-2 技术支持:网福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