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孟为珍、马宝兰因不服盐城市环保局2014年4月14日的政府信息告知书,委托本律所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过审查,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已作出“苏环复[2014]第12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