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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褚中喜律师秦都区人民法院开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8 浏览次数:1584

开庭时间20131128日上午9时0分

开庭地点:秦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庭


原告姓名
:濮阳市全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名称
:咸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律师:褚中喜


承办律师
:吕珂


律师助理:
姚丽丽


简要案件:
201398日,咸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原告送达“咸安监发
(2013)43号”《批复》。原告认为该批复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
法,应该依法予以撤销。本案将于2013年11月28日上午9时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
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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