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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7年的刑案经辩护改判3年缓刑恢复自由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次数:2267
                                       一审判处7年的案件经努力改判3年缓刑,恢复自由

                                     来源:北京律师网 网址:www.bjlsw.com

       本站讯(管理员 张英华)“被告人犯过失致人死亡案罪名成立,判决有期徒刑7年”,随着主审法官的一声沉闷宣判,一起备受争议的普通刑事案件就罪与非罪问题,本站禇中喜律师和检察官进行了近一年的互相“说服”。最终,嫌疑人陈凯被改判3年缓刑。

    2007年夏天的一个晚上,陈凯驾驶大型货车在一工地拖土。中途,由于受害人车速过快,和陈凯驾驶大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情不大,所以陈凯没有在意,径直开车走了。

    第二天,受害人的尸体在与事故现场相隔几百米的地方被发现。陈凯作为重要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抓获,“回家的路上好像感觉有人追,所以快速将车开回了住处”,陈凯这样向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供述,但开庭时坚称:“是办案人员长时间审讯加殴打,要这样交代的”。

    经过两次开庭,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按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到7年有期徒刑,陈凯被判处7年,为最高量刑。

    受陈凯家属的委托,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禇中喜律师为其代理二审辩护。禇律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为基本辩护观点,反复和中级法院的承办法官沟通,交换意见,指出本案存在的种种无法排除的疑点。最终,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发回重审。

    案子回到一审法院后,该院极为重视,由该院主管院长直接担任审判长多次开庭,仍然认定陈凯犯过失致人死亡案罪名成立,判决有期徒刑7年。

    二审禇中喜律师继续为陈凯作无罪辩护。由于家属想陈凯早日结束关押,希望律师在辩护观点上的进行一些变通,经过反复协调,二审法院于2009年5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改判陈凯缓刑3年。

    2009年5月20日,陈凯走出关押近两年的看守所,正式恢复自由。其家人来电表示:“全家感谢禇律师为此案所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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