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所承租的房屋从事商业经营,但相关政府部门以汉阳旧城风貌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为由,没有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申请人承租的房屋予以强行拆除。
于是当事人委托本所褚中喜律师进行维权,褚律师向武汉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相关征地批复文件,但武汉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职责。随后,褚律师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确认武汉市人民政府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及责令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目前,湖北省人民政府经过审查已作出“鄂政复函(2014)424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