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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诉晋中市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法院正式受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7/31 浏览次数:1405

吴某诉晋中市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法院正式受理

 

受理法院: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吴某
被告名称: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律师:褚中喜

律师助理:庞冉

简要案件原告系山西省晋中市“五二五库”退休人员,因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万象国际”项目涉嫌非法占用国有工业用地,且工程未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

原告针对该项目的违法建设行为向被告递交《履行法定查处职责申请书》。但被告仅对房地产公司给出了一个行政处罚,但违建大厦节节攀高。

原告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遭到“官官相护”,该厅驳回原告复议申请。

为此,原告向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要求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拆除违建。经过审查,榆次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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