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阿拉腾宝力格、仁庆不服乌审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委托本律所律师申请行政复议。
经过审查,现江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作出“鄂建复决字[2014]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