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孟为珍、马宝兰对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服,委托本律所律师向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经过审查,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作出“盐发改行复[2014]6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