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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代理当事人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受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6/5 浏览次数:1282

本案当事人李恒弼因不服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行为,委托本律所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过审查,现山东省人民政府已作出“鲁政复办受字[2014]134号”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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