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00-284    010-63922284    010-82073366
2014年1月17日褚中喜律师咸阳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5 浏览次数:1660

2014117日褚中喜律师咸阳市中级市法院开庭

 

开庭时间2014117上午9


开庭地点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
:陈某等


被告名称
:陕西省彬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律师
:褚中喜


承办律师
:褚中喜


律师助理:
姚丽丽


简要案件:
彬县环境保护局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等支付170余万的污染费用,彬县法院一审支持60余万,陈某等认为不但不应支付,而且应当解决扣押强制措施,上诉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S座10层(北京西站正对面)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22284 传真:010-63922284 邮箱:13901145334@qq.com
版权所有:褚中喜律师网 京ICP备17060807号-2 技术支持:网福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