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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5日褚中喜律师咸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4 浏览次数:1567

开庭时间2013125日上午9

开庭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


原告姓名
:河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名称
:咸阳市人民政府


责任律师
:褚中喜


承办律师
:吕 


律师助理:
姚丽丽

简要案情


    挂靠在汽车服务公司的一辆大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

驶至咸阳市彬县境内发生轻微泄露。咸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咸

阳市安监局对此案作出批复,认定此案是一起责任事故,决

定罚款18万。

   该公司不服,委托本所褚中喜、吕柯律师向咸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起诉咸阳市人民政府及咸阳市安监局。法院受理后,

决定于2013125日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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