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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妙维权路径使两兄弟一拆一未拆的房屋得到合理补偿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5 浏览次数:1496

       巧妙维权使两兄弟的一拆一未拆的房屋得到合理补偿

 

本所讯(张英华)东北两兄弟的房屋被列为拆迁范围,哥哥的房子在夜深人静时被一群身份不清的人强拆,弟弟的房屋被断水断电。是谁拆的房房屋?是谁断电断电?当地多部门玩“躲猫猫”,谁也不承认。

兄弟两人来到北京,七尺男儿泪流满面,请求褚律师给他们讨个说法。两兄弟说:“当地法院对所有拆迁案子不收材料、不立案。”听这么一说,褚律师还真来了“兴趣”,决定接下此案,迎接挑战。

接受委托后,褚律师做了三件事:1.通过特快专递向当地县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征收土地和房屋的所有审批文件;2.向当地供水供电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说明停水停电的理由和依据,否则,法庭上见;3.向当地公安机关邮寄《申请书》,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查处故意毁坏房屋的犯罪行为。

县政府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提供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而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发来传真,称是按县拆迁办的统一要求断水断电的,公安局则回复称“房屋是开发商和政府共同强拆的,不属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案情开始柳暗花明,拆哥哥的房屋的是县政府和开发商,停水断电的是县拆迁办。获得这些信息后,褚律师开始“对症下药”:1.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县政府恢复哥哥房屋原状,并赔偿物品损失;2.向法院起诉县政府,要求撤销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3.向法院对县拆迁办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立即恢复供水供电。

果不出所料,法院对起诉县政府要求撤销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的案子不收材料,褚律师笑了一下,没有和法官争执,到邮局向县法院邮寄相同的立案材料,作为曾起诉的证据。对起诉县拆迁办停水停电,因为是民事诉讼,立案顺利。

法院对行政案件不立案,兄弟俩颇有几分着急,褚律师告诉两兄弟,法院不立案,弟弟的房屋就不可能被县政府强拆,“好戏”在后面。县拆迁办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自知理亏,连忙通知通水通电。

没有遵循基本程序,拆除哥哥的房屋,明显违法,县政府无反击之力,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协调下,县政府说服开发商,给哥哥提供了满意的安置房屋,哥哥的问题迎刃而解。

而弟弟的问题,褚律师告诉弟弟:“该干啥就干啥,哪里好玩就去哪儿玩,不要急,冷处理,最后急的一定是开发商和县政府。”弟弟半信半疑。

果然,半年后,县政府向法院提出强拆申请,要求县法院对弟弟的房屋进行强拆,以确保开发商工程施工进度。这时法院给褚律师来电话,说县政府申请法院要求强制拆除弟弟房屋,有何意见?

褚律师不急不忙地提出自己的观点:“法院院既然对拆迁案件一律不受理,就应官民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如果要受理,应先来后到,先受理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案,等此案结案,如最终县政府胜诉,再受理县政府的强拆申请也不迟,如果房屋经合法程序被法院强拆,我们无怨无悔。”

两个行政诉讼耗时将近一年,耽误不起工期的开发商顿时傻了眼,措手无策,连忙托人和弟弟沟通,最终弟弟乐呵呵地得到二套房屋和12万现金。

 

      评点:


    案件要周密策划,不能急忙上阵。本案通过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查处犯罪行为倒逼出强拆房屋的责任人是县政府和开发商,通过向供电供水公司发函,弄清了断水断电的“元凶”,政府信息公开拿到了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

法院不受理拆迁行政案件,通过行政复议“曲线救国”,一样使哥哥的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利用法院不受理拆迁行政案件,邮寄诉状,既保住了起诉期限,也将县政府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大门堵死,最终使弟弟“不战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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