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00-284    010-63922284    010-82073366
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揭晓 4名律师入选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2/5 浏览次数:0

  12月4日晚,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揭晓。“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在CCTV12社会与法频道、CCTV1综合频道播出。


  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具体承办。


  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紧扣“弘扬宪法的精神、传递法治的力量”这一永恒主题,从不同角度展现和诠释在2016中国法治进程中砥砺前行的代表,聚焦在平凡的岗位上“接地气、敢担当”基层法律工作者。

  他们当中,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的忠诚卫士——攻克电信诈骗案、为百姓挽回经济损失的刑警、反电信网络诈骗专家韦健;抵制“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法官楷模黄志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法医高手刘良;向污染企业宣战的公益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义务坚持11年、推动陈满案平反的程世蓉等等。

  其中,有4名律师入选“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他们是:律师志愿者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琰、“1+1”法律援助律师陈贤和曹旭夫妇,钱仁风案件复查再审推动者成员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柱。

  律师志愿者组

  吕琰律师事迹介绍:


  吕琰,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1999年在大学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参加工作并获得律师执业资格。现任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积极维护平安稳定,化解社会矛盾。

  在2014 年亚信峰会期间,作为全市唯一入驻医院的法律志愿者,吕琰律师带领融孚所青年律师为东方医院(亚信峰会医疗保障定点单位)提供志愿者法律服务和支持,为亚信峰会的顺利召开作出了贡献。2014 年至2016年间,吕琰律师作为上海市青联委员,积极参加“香港大学生暑期(上海)实习计划”,接收了多名来自香港各大法学院的在读学生,并精心安排实习计划,为团结稳定工作作出了贡献。2014 年,吕琰律师受聘担任上海市消保委第九届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咨询,并协助消保委公开约谈新浪、腾讯等知名企业,就其涉嫌侵权的行为提出整改法律建议,上述“律师志愿者介入消保委公开约谈”的创新举措被《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2011 年起,作为浦东新区人大代表,吕琰律师与陆家嘴街道、金杨街道、罗山六村居民区党总支等开展合作共建,为有关民生问题建言献策、依法履职,有效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

  关爱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发起“星星伞-自闭症家庭关爱项目”,通过法律咨询、音乐康复、心理辅导和募集善款等多种方式,服务于上海2 万多个自闭症家庭。二是开展外来农民工子女“尊严日”圆梦行动,积极为外来农民工子女开展尊严教育主题活动,帮助外来务工子女实现心愿,树立生活信心和个人尊严,活动覆盖200 多个外来农民工家庭,取得良好效果。三是捐助云南失学儿童、开展“支教接力”活动,帮助他们回归校园完成学业。同时,号召并组织更多的青年律师奉献时间和爱心,通过“支教接力”活动,把云南贫困地区儿童带来上海开展暑期活动,与律师家庭结对帮扶,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扎实开展团建工作,推动律师行业发展。

  2011年,上海市第一家区县级律师团委“共青团浦东新区律师委员会”成立,吕琰当选为首届律师团委书记。2012年,经吕琰律师提议和上级党委、团校批准,浦东新区律师团委筹备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律师团校.积极参与筹备自贸区第一个多语种青年律师志愿服务窗口。

  多年来,吕琰律师坚持开展和推广律师公益活动和法律志愿服务,将公益志愿活动与“党团建设”、“队伍建设”、“行业建设”和“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带领广大青年党团员和青年律师宣传律师行业“正能量”,获得了社会和律师行业的赞誉。

  荣获2014年度共青团市委“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5年度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2016年度共青团中央“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称号。

  陈贤、曹旭夫妇律师事迹介绍: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律师志愿者 陈贤、曹旭

  2014年7月,作为安徽省首位援藏女律师,陈贤放弃优越舒适的生活,来到海拔3000多米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一年中,她克服生活、语言、地理环境等诸多困难,把法治精神带到雪山,把正义种子播在藏族群众心中,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称赞,并被授予西藏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律师称号。

  2015年春天,在西藏的法律援助尚未结束之时,陈贤就再次向司法部递交申请,想要继续留在高原。司法部考虑她的身体状况,把陈贤派往内蒙古开展法律援助。

  与2014年的孤身一人不同,她的丈夫曹旭在妻子的感染和动员下,也放弃了可观的收入和稳定的律所工作,决定和陈贤一起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用自己的努力为边疆地区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陈贤和曹旭同在内蒙古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但是他们分配的地方仍有着300多公里的距离,夫妻俩并不能经常见面,只能在辛苦了一天之后通过电话互报平安。

   2016年7月,陈贤和曹旭再次奔赴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进行法律援助工作。

  许多人想不明白,两口子都是律师,放弃可观的收入,放着家里安逸的日子不过,非要来这大西北援助,过着这种清苦的日子,到底图什么?

  陈贤的回答是这样的:“我只知道,当我看到那些绝望,无助的老百姓找到我,因我尽心尽力为他们提供的法律帮助,他们脸上露出灿烂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我图的就是他们脸上那灿烂的笑容。

  钱仁风案复查再审推动者组

  杨柱律师事迹介绍: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柱

  2002年,云南省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2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另有两名儿童经抢救脱险。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风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并当庭释放。  

  尘封十三年的案件得以再审改判的背后,不仅有钱仁风坚持申诉,更有律师无偿的法律援助、检察官细致的案件复查、法官坚守“疑罪从无”原则的担当,是他们共同的努力才能让错案得以纠正,让公平正义得以伸张。 钱仁风复查再审推动者的代表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杨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副处长高洁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白志刚,以及为案件作出努力的律师、检察院、法院工作团体。

  一次法律援助给了她伸冤的希望 2010年5月,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杨柱律师参加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时,第一次遇到了钱仁风。

  “律师,救救我,我是冤枉的。”和咨询法律问题的服刑人员不同,钱仁风见到杨柱的第一句话就是求救喊冤。一个已经服刑八年的女子依然坚持喊冤,杨柱觉得并不寻常,他仔细听钱仁风讲述事件经过。

  “只有他听我讲了全部过程,那天其他人都走了,就剩下我还在说。”在杨柱之前,钱仁风也见过其他的法律援助律师,然而一听喊冤,大多数人给她一张名片,便不再听她讲述,而杨柱却让她看到了希望。

  离开监狱后杨柱免费代理了钱仁风的案件,费尽周折调取巧家县幼儿园投毒案的相关卷宗,细致查阅卷宗后,他发现了很多可疑之处,写出了长达26页的申诉材料,开始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案件重审。 一起复杂案件的复查如抽丝剥茧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处副处长高洁峰,拥有大量申诉审查工作经验,接到律师申诉材料后,将钱仁风案件尘封十余年的案卷重新调出,开始了对案件的重新调查。

  2016年8月,钱仁风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申请国家赔偿,在国家赔偿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听取了钱仁风和代理律师的意见,并公开向钱仁风鞠躬道歉,最终钱仁风获得172万元的国家赔偿。 一个案件再审,历经司法人员接力棒式的努力和坚持,律师发现钱仁风案疑点坚持申诉,检察官介入调查,深入取证,最终获得关键依据发出再审建议,法官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公正判决,一件错案的纠正不仅是还当事人以公平正义,更是通过案件能够还社会以公平正义。法律判决必须审慎,经得起考验,只有正视司法进程中的瑕疵,有错必纠,才能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更加前行。

  责任编辑:LI

  综合历年来央视年度法治人物律师获奖信息:

  截至2016年,CCTV年度法治人物自2003年评选以来,律师及律师群体共14人次入选央视年度法治人物。在2003-2016年央视的14次评选中,除了2004、2008、2009、2014等4个年度没有律师入选外,他们分别是:


  2003年,参与齐齐哈尔8.4毒气事件对日索赔案的苏向祥律师;

  2005年,在未成年人中播种法律信仰的律师——佟丽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6年,和谐群英——中国律师协会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责任。中国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群体的代表做了大量的积极有效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独特的力量;

  2007年,平民律师——赵玉中(时任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10年,法律援助律师——王林(湖北省黄石市司法局副局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11年,醉驾入刑推动律师——施杰(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2年度有两位律师入选,除了佟丽华律师个人入选外,张志伟律师作为“寻亲志愿者”群体的一员也入选年度法治人物;

  2013年,我为你辩护——田文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201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兰;

  2016年,4名律师入选:律师志愿者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琰、“1+1”法律援助律师陈贤和曹旭夫妇,钱仁风案件复查再审推动者成员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柱。


  其中,佟丽华律师分别于2005年和2012年两次入选,成为目前律师行业惟一一位两次入选的律师。


  马兰律师荣膺“2015CCTV年度法治人物”

  田文昌律师入选CCTV 2013年度法治人物

  佟丽华、张志伟两位北京律师荣膺央视2012年度法治人物

  

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 马兰律师

  2013年,我为你辩护——田文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佟丽华

张志伟(左一)

  2012年,公益律师——佟丽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寻亲志愿者”代表——张志伟(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醉驾入刑推动律师——施杰(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0年,法律援助律师——王林(湖北省黄石市司法局副局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07年,平民律师——赵玉中(时任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左)代表全国律协领奖

  2006年,和谐精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5年,在未成年人中播种法律信仰的律师——佟丽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3年,齐齐哈尔8.4毒气事件对日索赔中方律师——苏向祥(北京市苏向祥律师事务所主任)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S座10层(北京西站正对面)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22284 传真:010-63922284 邮箱:13901145334@qq.com
版权所有:褚中喜律师网 京ICP备17060807号-2 技术支持:网福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