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调研组到湖南省司法厅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实地调查湖南律师协会的接访流程并听取汇报。
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李德文(左)作为接访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信访群众解疑。
一方面是老百姓上访上诉难,另一方面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发、重复访高发、久访不息的问题仍突出。这样,不但群众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加重了信访群众的诉累,而且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影响信访秩序,这一难题该如何解决?
“上访”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意表述方式,古史记载,尧舜时,朝前树立旌幡,民众对政务有所建言,都可来旌下陈述。此外,各交通要道都竖立“谤木”,让大家在上面书写情况反映或对施政者的批评。从历史原因来看,“上访”由来已久,而且历朝各代多重视民众上访,从某种程度上说,信访伴随文化而来,短时间内消除民众“上访”这一社会现象显然不符合实际。
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是推进依法治国实践
为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难题,缓解社会矛盾,中央政法委想到了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独特职能作用。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他们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容易取得信访群众信任,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律师是法律“明白人”,既向信访群众讲法明理,又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2015年6月8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强调了律师为信访群众提供良好法律服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和实践。
该制度表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同时,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运行模式、工作方法、管理和保障等做出了相关要求和规定。
“湖南特色”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如何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湖南轨道?湖南省领导、省委政法委领导高位谋划,加强组织推动。2015年11月27日,湖南省委政法委联合省法、检、公、司法行政机关和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组织管理和工作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协调省财政厅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及时足额保障工作开展。湖南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创新举措,加强整合律师队伍优势资源,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高度关注。
中央政法委调研组于今年10月16日到湖南专题调研,意在将湖南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有关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座谈会上,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李德文介绍了湖南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其中特别就湖南首创的“公平、公益、中立、专业”的理念进行了诠释: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处理意见,我们为公平而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以赢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我们为公益而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尊重信访人意愿,不强制化解,不误导信访群众,不受政法机关意志限制,不偏袒政法机关,我们身居中立角色;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以特定的职业身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向信访人释法析理,向政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我们体现专业水准。
湖南践行中央精神 首创“三个规范化”
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的文件精神。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谈敬纯要求以规范化为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标准,促成信访法治化。湖南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全国范围内首创“三个规范化”,以“三个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确保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推行工作机制规范化。通过制定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规程、办法,规范值班律师接待接访、法律援助、申诉代理、案件评析和重大疑难案件化解标准化办理流程。二是推行人才选用规范化。按照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烈、服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恪守道德纪律“五条”标尺,遴选513名律师组建“值班律师库”,遴选145名优秀律师组建“案件评析专家律师库”,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推行办公环境标准化,与政法机关共同推进办公设施一体化“标准套餐”建设,为值班律师搭建标准化的办公环境。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10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典型案例中,其中申诉人唐某不服湖南醴陵市院对殷某故意伤害不起诉决定一案,该代理律师对案件中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反复论证,并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代理律师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决定,并耐心细致地跟唐某释法说理,并告知唐某提起民事诉讼维权途径,得到了唐某充分认可,代理律师既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申诉人息诉罢访,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截至今年9月底,湖南共有5940名律师接待群众30531人次,共接处信访案件5783件,息访4093件,息访率70.7%。全省共有2944名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信访案件1860件,息访1094件,息访率58.8%。
【讲述】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李德文:
作为一名律师,我自己也参与了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一个亲身感受是:上访人员中有法治意识淡薄的无理上访户,“缠访缠诉”现象常见,但也不乏真正上访人员,他们的诉求未能得到公平、公正对待。在处理涉法涉诉问题上,就会存在上访户诉求难以实现、大量的司法资源得到浪费的情况,而律师却是缓解这一矛盾的润滑剂。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秉承“公平、公益、中立、专业”原则,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在具体开展工作中对民众有普法作用,形成法律意识。从社会公平角度,相关部门将尊重律师意见,有利于一些常年积案的平反。
责任编辑:蔡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