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敢向官方叫板的律师
《警笛》杂志 记者 李东方
1999年12月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贷款交任务,负担滚雪球》为题报道了湖北省某县1053户农民(共4171人)因不堪忍受重负,联名状告乡政府的事件新闻。如此具有典型意义的话题,如此阵容庞大的原告队伍,引出的又是一起极其敏感的“民告官”的大官司,这在中国是绝无仅有的。节目一播出,立即引起了广大电视观众,尤其是农民朋友们的广泛关注。
其实,在这起引人注目的新闻事件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新闻人物,他就是此案的代理律师褚中喜。
的确,褚中喜是有几分传奇色彩的:他曾是个仅有初中文化基础、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打工者,而现在,却是湖北省颇有知名度的律师,更重要的,他还是敢向官方叫板,专打行政官司的“胆大包天”的律师。
2000年初,笔者第二次采访了他。眼前的褚中喜,单簿的身材,穿着有几分过时的休闲西服,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胸前的西服口袋里还插着两支闪亮的钢笔。那样子让人想起 60年代的知识分子或者乡镇干部来。然而,又正是这闪亮的一点,给他纯朴的气质中掺杂了几许书卷气息。
《民主与法制》引他走上了律师之路
褚中喜出生在湖北云梦县一个偏僻的农村。从小就表现出一些过人的东西,聪明早熟,勤奋好学,顽强执着。13岁那年,一天,他沿公路边走得好好的,想不到一辆拖拉机突然将他挂倒,顿时,他的头部鲜血直流。在路人的谴责下,那位司机将褚中喜拉到医院后,给了100多元钱就走了。褚中喜的父亲东凑西借,才交了医药费。褚中喜的头部缝了 7针,住了一个星期医院,用了1000多元钱。1000多元,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说可是一个大数字。多次去找司机,可司机就是拒赔医疗费。怎么办?小小的褚中喜想啊想,读他突然想到自己常阅读的《民主与法制》杂志上不是有一个“法律信箱”吗? 何不写信去咨询一下?于是他拿起了笔。
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两个星期后,他收到《民主与法制》编辑部的回信。信中鼓励他先找交警,必要时可以应用法律手段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按信中的指点,褚中喜和父亲再一次去交涉,并表示若对方拒不赔付,他们将向法院起诉。
对方见褚中喜说的有理有据,若告到法院自己肯定败诉,只好给褚赔付了 800元医疗费。那一次,褚中喜第一次感受到法律的威慑作用之大,也使他对法律产生了最初的兴趣。小小年纪的他竟产生了隐隐的梦想,好好读书,将来学法律。
然而,家庭的贫困,不得不打碎了褚中喜美丽的梦想。刚上完初三的他辍学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与父母一样,早出晚归帮家里干农活。褚中喜说,如果不是后来村里一件意外事情的触动,也许他至今还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家生活。
15岁那年,他的一位伙伴因家里贫穷,辍学出去打工,从建筑工地的7楼摔下,不治而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去了,而建筑公司一分钱也没赔,在家属的一再哀求下,建筑队才“施舍”了 1000元安葬费。死者是褚中喜一位最要好的朋友,当他得知情况后,心里有说不出的悲愤。
他想,假若死者的家属懂法律,此事肯定是另一种结果,或者,假若自己懂法律,他一定会出面去为死者讨一个说法。可自己毕竟什么也不懂,毕竟只有初中的文化水平,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褚中喜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他看到的现实是,一方面,许多乡亲因为不懂法,常常没能力保护自己,甚至连起码的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也没有。另一方面,有些村民不懂法,常常做出许多违法的事情,自己还一无所知,直到被关进了牢狱才有所醒悟。
褚中喜产生了一个想法:出去打工挣钱,等攒够学费后继续读书。他下定了决心,无论怎么难,他将来也要学好法律,用好法律,向乡亲们宣传法律知识。
不畏艰难,在求学的路上苦苦攀登
经人介绍,褚中喜来到武汉打工。先在建筑工地当小工,后来在餐馆里给人抹盘子。除了苦练刀功外,他还买来了全套高中课本,开始了艰苦的自学。每当深更半夜,同伴们一觉醒来,还见他在灯下学习。同伴说:“你学那些东西有啥用,把厨艺学好就行了。”褚中喜笑笑,说:“文化知识差了不行啊!”
经过3年的时间,褚中喜攻克了高中阶段的课程。接下来,他又抱回了大量的法律书籍,一有空,他就自学。然而,一段时间后,褚中喜不满足于自学了,一是自学毕竟艰难些,且缺乏系统性;二是自学后没有文凭,你即便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展示自己,不易得到社会的承认。因此,褚中喜决定走进大学校门,专攻法律专业。
1991年11月,褚中喜跨进了原来想都不敢想的中南政法学院汉口辅导站。当他提出想上学的要求后,站领导直摇头:“你不具备入学资格,连高中文凭都没有,怎能学大学的课程? 何况还是边打工边读书? ”褚中喜诚恳地说:“以前,贫困剥夺了我受教育的权利,我虽没读正规的高中,但我自学了3年,高中课程我己基本掌握。只要学校给一次学习机会,我会克服一切困难,一定能学好专业课程,以优异成绩毕业。”
站领导被他朴实认真的话打动了,点点头:“好,就算破例收下你吧!”
褚中喜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工作日,他挥汗于洒店,星期天和夜晚,他完全泡在专业课程里苦学,辅导站里的老师们很欣赏这个勤奋的小伙子,一个中年女老师还将自己的复读机借给小褚。老师说,虽然小褚的基础差一些,但他的潜力不错,与那些高起点的学生的距离正在一天天缩短。如果保持这个刻苦钻研的势头,他一定能赶上甚至超过别人。
笨鸟先飞,勤能补拙,加上老师的鼓励和帮助,褚中喜果然进步很快。3年后,褚中喜终于攻克了 14只“拦路虎”。捧着这来之不易的大专文凭,褚中喜激动不已。
牛刀初试,法庭之上展锋芒
与此同时,褚中喜对厨艺的学习也没有放松。当时武汉正流行粤菜,凡粤菜馆,生意都出奇地好,生猛海鲜的招牌满天飞。只懂川菜的褚中喜进了广州一家五星级酒店学习粤菜。6个月后,经广东省劳动厅组织的严格考试,他获得了一级厨师技术职称。回汉后,一家大型酒店欲高薪聘请他,对他进行了全面考核,包括文化知识。不久,武汉市商业管理委员会经过考核,又授予他特三级厨师技术职称,他成为武汉市当年最年轻的特级厨师。
老板惊奇地发现,褚中喜不仅做得一手色香味俱全的地道粤式菜肴,更有一套套的理论知识。他髙兴地称褚中喜为“儒厨”,并任命其为酒店餐饮部厨师长,月薪3000元。老板还不惜血本,在《长江日报》上做了整版广告,斗大的黑体字称:诚聘特三级厨师褚先生为本酒店技术指导。
开业之初,生意红火,每天的营业额达到2万余元。然而,由于价格过于高昂,生意渐渐有些下滑。一天,老总踱进厨房,让小工将客人没吃完的残菜择一择,有“好的”就留着“回炉” 给顾客,剩下的就做职工餐。
褚中喜忍不住了,义正辞严地对老总说:“你这是对我们人格上的侮辱,也是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食品卫生法的。”老板一愣,旋即一怒不可遏:“你还搞出鬼来了,我给你高薪,你却不服我盘,你个乡里伢。”顿了顿,老板又说:“我的大厨师,你知道现在将要发生什么吗? ”老板骄傲地指着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式。
褚中喜说:“其实用不着你请,我自会走。不过,先把我的工资结清再说。”老板说:“你还要钱?做梦去吧!”褚中喜寸步不让:“我们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得依法办事。”老板大笑:“老子就是法,武汉到处都是法院,你不服就去告。”
褚中喜再也忍不住了,一纸诉状将老板送上了被告席。打工者告老板,这样的事在当时在武汉并不多见,一时得到了新闻媒体关注。由于事实简单,手续齐全,案子很快判了,褚中喜领到了他应得的工资。
褚中喜的行为和厨艺赢得了另一家大酒店的青睐,他被那位老板以高薪请去了。老板对他言听计从,生意一直不错。两年后,褚中喜却出人意料地放弃了优厚的主厨薪水,脱产再次进入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律师班学习。很多朋友都不理解他,为他放弃了大好的赚钱机会而惋惜。可褚中喜说:当一名真正的律师才是我的梦想!
面对威胁不畏惧,为打工者讨说法
学以致用,学了法律就要发挥作用。褚中喜发现有些打工朋友由于文化欠缺,不懂法律知识。常常受到老板的无理欺诈,不给工资是常事。褚中喜决定为打工朋友们讨回公道。
1998年底,安陆打工者李建军在汉口一酒店任厨师长。可他辛辛苦苦干了3个月,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拿到手,李建军找老板索耍工钱,老板却以生意不好为由不给工资。此后,李建军又多次催要都无结果,对方还说要找黑社会的兄弟来揍死他,他几乎绝望了。偶然中,他听一朋友介绍,说有一同行正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律师班学习,对法律很通。他便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找到了褚中喜。
听完李建军无奈的诉说后,褚中喜被激怒了。他说:“我可以帮你打这个官司!”时值春节,李建军要回安陆过年。褚中喜说您给我写个全权委托书,此事就交给我了。
褚中喜决定先礼后兵。他带着委托书,再一次找到该老板。老板却横眉冷对,给了褚中喜一顿臭骂,并威胁说:“你少管闲事!你去打听打听,我是什么人?把我惹急了,叫人把你的胳膊下掉,腿打断,让你在武汉无立足之地!”褚中喜淡淡一笑,说:“这个闲事我管定了,我褚中喜有一个性格,就是喜欢和这种硬的对手打交道。既然这样,那我们法庭上见吧!”
第二天,褚中喜就将起诉书送到了区法院民庭。接到法院的传票后,那位老板不仅不到庭,还打Call机进一步威胁褚中喜,法院不得不又下第二次传票,那位老板还是没有到庭。
法官们震怒了,对方的行为不仅是在向褚中喜挑战,更是在向法律挑战。褚中喜找到民庭庭长,建议就到该老板的酒店幵庭。庭长说:“行啊,可以当着他员工的面,给他上一堂法制课,也煞煞他的邪气!”
那天,老板正在酒店里悠然自得地和小姐们调笑。见突然来了这么多法官和法警,立即拉下脸来,当他听法官宣读了开庭通知后,他恼羞成怒地说:“简直是岂有此理,你们开庭开到我的酒店来了!”
法官义正辞严地说:“民事讼诉可以到现场开庭,就地办案,当事人在开庭时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如果不配合,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老板无奈,只好配合开庭。在法官的宣传教育下,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老板将拖欠的3个多月工资6200元工资付给了李建军。
此事又一次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许多报纸都对此事做了报道。褚中喜的名字在打工圈子中一下子响了,他们纷纷找到褚中喜,说一家娱乐城拖欠工资共26000元不给,即没欠条,又没劳动合同,他们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褚中喜了解了一下案件,说:“试一下吧。”
第三天褚中喜换了一身寒酸的装扮,以“不要工钱,只要有一口饭吃”的优惠的条件应聘“勤杂工”职务,顺利进入了该娱乐城,由于他勤快,又能炒几个合老板口味的菜肴,老板决定破例给他每月600元,并自鸣得意地讲述了娱乐城的所有情况,包括拖欠上批厨师26000元工资的事实,可这位聪明过人的老板万万没有注意到褚中喜随身携带的微型录音机。
成功取证后,褚中喜正式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开庭那天,看着原告方的代理人是他曾经听话的小工,他瞠目结舌,自知抵赖以没有了作用。最后所属区法院判决娱乐城无条件支付拖欠工资26000元。拿到工资的10多个打工朋友非常高兴,要凑钱表示心意,褚中喜说:“大家出来都不容易,我帮大家一把也是应该的。你们还是把钱留着寄给家里吧! ”打工朋友感激地说:“是你让我们出了一口气啊丨”
几平来,褚中喜30多次为给打工朋友讨公道而走上法庭,追回打工朋友的血汗钱14万余元。而这一切他都是义务帮忙的。
在褚中喜并不算长的法律工作实践中,他遇到约有70%的赖皮老板都很凶,这些人杨言要将褚中喜怎样怎样,但褚中喜从来都没有退缩过。他说:“越是硬的,我越要挑战,我不相信武汉有这么多黑社会,即使有,我也要看看,到底是法制的力量大,还是他们的力量大。”当然最终正气总是要压到邪气的。每次获胜后,褚中喜都会感慨地说:“其实这并不是我们能耐,而是靠着法律的巨大威力!”
”胆大包天”专打行政官司
在褚中喜代理的案件中,最有影响的还是要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了。
去年5月份,个体经营户易某为将一批库存棉纱卖掉,便通过做“笼子”的不正当方法诱使余某购买,余某提货时识破是计,便将易某扭送到某大学公安处。
公安处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留置,令其家人交来1万元保证金后才将其放回。事后易某总觉得不舒服,自己确实行为不当,但也不致于构成犯罪吧。他越想越气,便来找褚中喜。
褚中喜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在确认易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情况下,决定正式代理此案,经与公安处上级主管单位市公安局数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遂于9月10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依法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公安局接到《应诉通知书》的第二天,对易某采取强制措施,决定正式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褚中喜找市公安局据理力争,没有结果,为此,褚中喜制作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分别送到省公安厅、市中级法院、市人大常委会等部门。
后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市局改变了做法,解除了对易某的强制措施,随后退还了被扣押的人民币1万元。
知道有这么一个“胆大包天”敢向官方叫板的打工律师后,受到政府部门非法侵害的当事人纷纷来到武汉,找到褚中喜,要他代理行政诉讼。
1999年,汉川市的一位养鱼专业户几经曲折找到褚中喜,诉说98年8月当地电力局擅自停电致使其渔池价值约4.5万元的成鱼因缺氧全部死亡,他委托当地的律师将电力局告上法庭,法院历经一年的审理,判其败诉。他来到武汉找到褚中喜,要求褚中喜代理二审。
家乡的政府部门他本不想惹,但经不住养鱼专业户泪流满面地哀求,褚中喜决定代理此案。8月的酷暑,褚中喜顶着烈日前往孝感市水产研究所请教专家,了解成鱼缺氧死亡的基本知识,专家们被他的执着打动,详细地和他分析了案情,并进行了实地勘测,为做到万无一失,他又请教省水产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死鱼的真正原因是:天气温度高,断电不能及时增氧所致,而绝不是判决所认定的所谓“放养密度过大”。
1999年8月15日,褚中喜作代理人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其判决明显不公为由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褚中喜因在家乡代理过一些有影响的行政诉讼,政府部门一些人比较了解他。听是褚中喜代理二审,电力局丝毫不敢大意,便请出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参加庭审。
8月21日,孝感中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旁听席上座无虚席,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调查和辩论,褚中喜对一审判决和电力局代理律师的辩论运用着养鱼知识和法律理论进行了遂一批驳,见褚中喜的观点合情、合理又有科学和法律依据,孝感中院的法官们最终全部采纳了褚中喜的代理意见,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明显不公”为由将一审错判撤了个—干二净。
孝感中院最后认定,死鱼原因是县电力局擅自断电缺氧所致,应负主要赔偿责任,分别判该令县电力局和村委会各承担70%、20%的责任,合计赔款43000余元,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然而,真正使褚中喜名声大振的,却是湖北省某县松山乡4171名农民状告乡政府案。
惹下全国最大的“民告官”官司
1999年9月20日,几位满面风尘的农民汉子找到了褚中喜。来人是某县村民陈金耀、姜春望、夏学书等。原来,松山乡11个村的农民因实在承受不了过重的乱收的各种费税,听说褚中喜擅打行政官司,于是通过新闻媒体的引荐找上门来。
他们拿出一张计有4171人(1053 户)签名的《行政起诉书》,请褚中喜当他们的诉讼代理人。看着因激愤而涨红了脸,眼中装满了泪水的汉子们,农民出身的褚中喜的心再一次震颤了。他知道,代理这个案子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需耍极大的勇气,需要面对数不清的障碍和难关。但是,褚中喜还是决定打这个官司,他豁出去了!
褚中喜26次来回奔波于武汉和当地之间,在11个分散村落进行调查取证。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他几次遭到当地村、镇干部和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围攻。受到跟踪更是常事。为了安全,他在11个村不定户地流动住宿,共收集了800多项材料。
调查时,许多村民们一讲起他们的遭遇就痛哭流涕。姜堰村9组的姜月生想造房子,按政策规定,600余元就可以办妥手续,而乡里却收了 3320元,这还不包括他花400多元请乡、村干部吃饭的钱。
留琴山村8组的陈清元,为交款,将田里收的作物给乡政府都不够。4月13日,全体村组干部和信用社干部到他家收款,几说耍将欠款转成贷款,加利息30%,折算利息款491.45元,为此陈清元和村干部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拉,后来司法干部上前把陈推了3米多远后倒地,陈顿时感到头部剧痛。
司法干部又将他按在地上跪着不让起来,陈的妻子出来解劝,遭乡司法干部围攻,当场休克,后被急救才脱离了危险,并送到县医院治疗,用去费用1000多元……后来村长带人拖走了他家的全部口粮,致使陈家一直借粮吃。
据村民们反映:仅98年、99年两年间,松山乡不合理收费就多达24项。其中很多是中央和省政府明令禁止的。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村提留、乡统筹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为达到多收费的目的,当地乡村两级上报的人均纯收入由实际386元变成了1660元。
即使按虚报的收入算,村提留和乡统筹也大大超出了这个比例,其中许多是不合理的收费或重复收费,例如,牛疱疫费是人均8元,一家5口人,就要交40元,农民们纷纷质问:为何给牛打针须按人口平摊?到底是给人打针还是给牛打针?对于农民的欠款,乡村干部旧件其直接转为农民向信用社的贷款,利息高达3分甚至是5分。如果不给,乡政府就派村镇干部强制执行。
在重负的压力下,石龙庙村村民夏启才和妻子高月梅差点自杀身亡。1988年11月17日晚9时,他们家来了7位村干部催账。原来他家按负担卡已交了1600多元,还差卡外负担1100多元。当时他家为交款己几乎将粮食卖光,只剩下一点口粮,实在交不出钱来。村干部便要将这笔钱转成贷款,逼夏启才签字。夏启才知道,贷款是利滚利,怎么还的清!见夏不签字,村干部就开始强行搬口粮。
夏的妻子一看急得哭了:“我们5个人怎么吃饭?不如死了算了!”说着,跑进屋里拿出农药就喝。夏见状也悲从中来,操起菜刀说:“我跟她一起死了算了!”两位村干部上前解围,又打电话叫派出所的人,这才使事态平息了下来。后来,夏启才的欠款终究还是被转成了贷款,是2分4厘的利息。
有人说,贫困是一把不见血的刀!这话不是没道理。当地农民大多住的是土房,吃的还是六七十年代的水平。近10年来,仅松山乡姜堰村欠债累累,不堪承受心理重负而走上绝路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就达20多人。贫困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谁能说与过重的负担无关?
农民们说,我们一年到头种田,但收的粮食还不够我们上交的,连谷蔸拔起来交了都不够!农民们声泪俱下的诉说,深深刺痛了褚中喜的心。他加紧了工作速度,每天调查取证、整理材料到深夜。
在一切准备就绪后,褚中喜同主审该案的市中级法院进行交涉,可是迟迟没有开庭的消息。
农民们希望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可一切并不顺利。陈金辉是11个村村民的总代表,却被村支书用拳头猛砸头部,后又打嘴巴,乡里的某位领导还说:“陈金耀在上访中检举了村支书以权谋私,你们想怎样打就怎样打。”
万家店村村民曹友安因告状也惹来了祸:一天,队长拿着锄头气势汹汹地挡住了他的去路,说:“你告状也没告出一点名堂!”话没说完,上前打了曹两耳光,又用锄头柄打他的腰侧部和大腿,锄头柄打断了,又用手打,曹只觉头部被重击,昏倒在地。在村民的劝解下,对方才没继续打。后来,曹被送到县卫生院,后又转到武汉市著名的协和医院治疗。
而褚中喜更中感到了巨大的压力。起初有人用“糖衣炮弹”利诱他,被他拒绝了,对方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多次威胁他,跟踪、围攻他。但他横下了—条心。他说:中国的农民们太好了,太能忍了,他们实在是忍受不了,才走到这―步。既然中央有减负的精神,我们就应该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有责任为推动中国的民主与法制进程出一点力,有责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采访时他说:“当时我想:即使被他们搞死了。也要坚持正义,为了那些因贫困而而失学的儿童不走我的老路,一定要把这个官司打下去!”
11个乡的4171位农民状告乡政府案立即引起了全国近百家新闻媒体的关注。《羊城晚报》、《南方周末》、《新闻周刊》、《民主与法制》、《武汉晨报》等及湖北电视台《焦点透视》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都对此案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引起了社会更广泛的关注。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市、县两级政府派工作组100余人于1999年11月、12月份对松山乡、村两级进行了财务全面清理和审计,并认定,计划生育费,水面增值费,村帐乡管理费、管理区会议费和村提留加码部分,违背了党和农村政策,应予以清算。
终于,该县、村两级于1999年12月底以前张榜公布,将加重农民负担的款项全部清退农户。据中级法院统计,在这次诉讼中,共清退不合理负担132万元,并挖出一大批蛀虫,司法机关正在追查之中。2000年底,基于农民的谅解,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终结此案。
至此,这起被新闻媒体称作1999年“全国年度十大案件”之一、“中国自从颁布《行政诉讼法》以来最大的‘民告官’”案总算有了一个答案。褚中喜和4千余原告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
有趣的是,官司打完了,褚中喜和该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及主审此案的中级法院院长成了好朋友,他们即佩服他敢于主持正义的执着精神,又感谢他在维护该乡的社会稳定中所作出的努力,今年4月初该县将《2000年农民承担各种税费用一览表》送给褚中喜,要他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农村工作法制化,看着原来人均300元、400元的负担被砍成人均140元、160元、集团诉讼的带头人一个个被选为村长或书记时,褚中喜感到,虽受到了很多磨难,但这个官司打得有价值。
除了上述三起“民告官”案,褚中喜还代理过“花园主状告市水利局案”、“私立民办学校业主状告市教委案”等不计其数的行政案件。
褚中喜,一个仅有初中文化基础的打工者,由于他法律意识强,勤奋好学,终于成了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律师自考专业的大学生,成了法律的学习者、宣传者,应用者。但愿他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会有更精彩的表现。
采写:湖北省公安厅《警笛》杂志编辑、记者李东方